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在新加坡净宗学会,我们尊重您的隐私和个人资料。

新加坡国会于2012年10月15日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令于2013年1月正式生效。根据新实施的《2012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2, PDPA),本着尊重您的隐私的原则,本会在此向您承诺将按照现行的资料隐私法律来使用、收集、转移及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如果您不希望本会继续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或更改您的个人资料,请以下方式与本寺联系:

–           发送电邮至abss@amtb.org.sg,或者

–           邮寄致:

个人资料保护人员

新加坡净宗学会

2  Lorong 35 Geylang

Singapore 387934

 

 

个人资料保护政策

这是新加坡净宗学会的网站。感谢您阅览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政策》。

“个人资料”指的是关于个人的资料,无论其准确度,并且个人的身份(a)能够通过该资料本身得到辨识,(b)或能够通过该资料外加其他我们可能获取的信息得到辨识。这包括我们的资料档案里不定期更新的内容。

如果您只是在浏览此网站,网站并不会记录泄漏您的身份的个人资料。

如果您选择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我们会在不违犯法律的前提下,使用您提供的资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更有效率地为您提供服务。我们也可能在以下的各种情况中向他人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1. 当我们确信提供您的资料有助于保护我们的权益时,或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安全时,或当我们需要调查欺诈事件时,或当政府部门提出要求时,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2. 当有实际需要时,让受权的职员或义工提取您的资料。

3. 当我们委托服务业者提供服务时,在服务业者承诺遵守这项隐私政策的情况下,向他们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4. 我们或可能在为您报名参与各项法会活动时,或向您传达本寺资讯时,使用或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如果有任何个人资料已过时,请提供我们更新后的资料。我们会依据法律,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资料,只为了能更好地为您服务。

为了确保您的个人资料不会外泄,一切资料的储存或转移将在信息防卫科技的保护下进行。

除了以上列出的原因,我们绝不会因为其他的原因使用您的资料,除非我们已获得了您的允许或在法律的命令下必需提取您的个人资料。需要申明的是,虽然我们在储存或处理资料的过程中,尽可能确保资料的安全。 您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的防卫系统是无法完全避免潜在的防卫疏漏的。

如果您:

1. 对您的个人资料或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政策》有任何的疑问或反馈,

2. 想提取您的资料,更新您的资料,或想终止让我们使用您的资料的协议,请通过以

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a) Email: abss@amtb.org.sg

电邮:abss@amtb.org.sg

b) Mail: Data Protection Officer

 Amitabha Buddhist Society (S)

 2 Lorong 35 Geylang Singapore 387934

地址:个人资料保护人员

 新加坡净宗学会

 2 Lorong 35 Geylang Singapore 387934

这项《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可基于任何原因不定时更新。若有任何修改,我们会通过网站发布。我们建议您定期查看《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并留意任何的更动。

 

要了解更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信息, 请登录以下官方网站:

https://www.pdpc.gov.sg/legislation-and-guidelines/legislation